證券代碼:603131 證券簡稱:上海滬工 公告編號:2019-023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2019〕10號公告《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的相關內容,公司擬對章程進行相應修訂。另外,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201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若經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則公司股本將相應發(fā)生變化(詳見2019-019號公告)?;谝陨蠈嶋H情況,擬對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如下:
修改前內容 |
修改后內容 |
第六條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2,712.4466萬元。 |
第六條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1,797.4252萬元。 |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22,712.4466萬股,均為普通股。 |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31,797.4252萬股,均為普通股。 |
第二十三條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收購本公司的股份: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進行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活動。 |
第二十三條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收購本公司的股份: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須。 |
第二十四條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四條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收購辦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
第二十五條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將不超過本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額的5%;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
第二十五條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一)項、第(二)項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規(guī)定或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第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于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額的10%,并應當在3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地點為本公司住所地或董事會會議公告中指定的地點。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可以網絡、電視、電話會議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允許的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 |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地點為本公司住所地或董事會會議公告中指定的地點。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網絡投票的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 |
第九十六條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能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可以由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 公司董事會不設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
第九十六條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并可在任期屆滿前由股東大會解除其職務。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可以由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 公司董事會不設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
第一百〇七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fā)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九)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一)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四)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五)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
第一百〇七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fā)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九)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一)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四)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五)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并根據需要設立戰(zhàn)略、提名、薪酬與考核等相關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本章程和董事會授權履行職責,提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會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為會計專業(yè)人士。董事會負責制定專門委員會工作規(guī)程,規(guī)范專門委員會的運作。 |
第一百二十六條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
第一百二十六條在公司控股股東單位擔任除董事、監(jiān)事以外其他行政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
修訂后的《公司章程》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本議案尚須提請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予以審議。屆時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情況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特此公告。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